瑞府办字〔2022〕65号
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瑞金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瑞金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加强中介服务监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自查自纠(2022年5月)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深入排查,自查自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情况。本地本部门的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是否彻底,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利益关联,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在中介机构违规兼职(任职)、领取报酬、持股分红、占有财物、报销费用等。〔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中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情况。对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是否予以清理取消。在审批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妨碍和影响公平竞争行为,是否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或通过执业限制、资质限制、限额管理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等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合股投资和违规办理业务、往来资金等问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中介服务事项是否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机构目录见附件2)。〔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在审批过程中,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存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行为;是否存在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中介服务重新收费行为;是否存在将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转嫁给申请人承担费用行为。〔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中介服务要素公开情况。是否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在瑞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相关信息;是否编制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目录及办事指南,是否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服务范围、资质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等。〔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整治规范(2022年5-6月)
集中整治规范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在瑞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并附《瑞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问题线索征集表》(见附件1),全面收集整理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汇总分析。要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机制,指定专人专班负责,明确工作职责、转办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要加大问题线索转办督办力度,提高问题处置反馈效果,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类梳理存在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对自查自纠和公开征集线索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及根源。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对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服务收费、市场秩序规范及要素公开的情况进行分类归纳,建立台帐,形成具体问题整改清单。〔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实行销号管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
规范治理中介服务,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采取措施,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定期自查自纠机制。从今年起连续2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年4-5月份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开展一次常态化自查自纠,持续强化整治规范,进一步打破市场垄断,切断利益关联,有效解决“明脱暗不脱”“红顶中介”“变相指定中介”“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中介服务制度,建立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取,财政性资金项目且限额内的中介服务项目一律通过江西省和赣州市中介服务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确保中介服务选取过程公开透明。各行业主管(监督)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紧盯中介服务时限长、收费高。企业和项目单位反映突出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各行业主管(监督)部门应根据调查处理结果综合运用“红、黑”榜制度,提高中介行业自律和服务水平。〔市行政审批局、各行业主管(监督)部门牵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压实工作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治理中介服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打造“干就赣好”政务服务品牌、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严格时间节点,紧盯目标任务,倒排工期,狠抓落实。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周密部署实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分解到人,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查处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按时保质完成。
(三)强化监督督导。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要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设立投诉电话、邮箱,跟踪、调度、督导、推进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规范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审批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统计表(附件3)、规范治理整改台账(附件4、附件5)及工作报告(包括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具体整改举措、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联系人:黄灿,电话:0797-2515729,电子版发至邮箱rjjczx@163.com)。
附件:1.瑞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问题线索征集表
2.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中介机构目录
3.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统计表(2021年1月-2022年4月)
4.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台账
5.征集线索发现问题整改台帐
6.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结果汇总表
附件瑞府办字〔2022〕65号关于印发瑞金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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