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瑞金市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区域和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
法规公告 2020-04-06 12036次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

21号令)的规定,现将关于召开瑞金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区域和收费标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瑞金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区域和收费标准听证会拟定于20205月上旬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城管局和城投集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建设和运营成本的预算,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在其预算基础上进行调查测算情况,借鉴周边有关县市做法结合我市停车状及承受能力,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拟定了以下方案

    (一)收费路段范围

     1、一类区域:金都大道、红都大道金一路、金二路、绵江北路、中山北路、中山南路、向阳北路、向阳南路、红都广场、八一路、京里街、桦林路、龙珠路分为一类区域;

     2、二类区域:上述路段之外瑞金大道合围区域范围内路段划分为二类区域;

     3、公共停车场: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线外公共场地停车场、博物馆停车场等

    (二)收费标准

     1、一类收费路段:3元/首小时,20分钟(含)以内免费,超过2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0分针计入累计停车时间),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超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2、二类收费路段、停车泊位线外公共场地停车场和博物馆停车场:2小时(含)内按3元/辆计收(30分钟<含>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超出部分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加收1元,连续停放24小时累计收费不得高于15元;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3、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3小时(含)内按小型车3/辆、中型车4/辆、大型车5/辆计收(2小时<含>)内免费;超出3小时,小、中型车每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下同)加收1元/辆,大型车每1小时加收2元/辆;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连续停放累计收费小型车不得高于10元/辆,中型车不得高于15元/辆,大型车不得高于20元/辆;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费。

4、收费时段为:收费路段每日8:00至21:00,其余时段(含行政办公区域的金都大道、桦林路一类区域办公时段)免费;公共停车场收费时段为全天24小时。

5、停车许可范围:道路泊位停车只允许核载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核载质量在2500千克以下、车长不超过5.5米的小型货车停放,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公共停车场可以停放各式车辆。

6、新能源汽车免费时段在上述车辆免费时段基础上再加2小时,收费时段的收费标准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

7、车辆经常在占道停车点停放的,可按150元/月或按1200元/协议费。

8、中大型车辆按上述收费标准加倍收取停车费用。

   (三)免收停车费车辆:

1、在明示划定的道路免费公共停车位内停放的和在设置的临时性停车位停放的车辆;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车辆

3、已办理残疾人证及驾驶证车牌行驶证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8人)

    1、消费者代表(市消协推荐)3钟延峰、程群、刘燕

    2、市人大代表5钟瑞英、胡建平、赖景红、赖启明、刘建华

3、市政协委员代表5詹继东、曾文熹、谢臻、

赖瑞云、钟明

    4单位部门代表11人市委办曾溦;市政府办齐洪科; 市人大财经委钟桂华;市政协经科委邹文芳;交管大队钟亚江;城管刘武林;市财政局杨平;建局李贵生;市交通局陈永欣;市消协梁海燕;象湖镇政府廖怡。

     5、经营者2人:朱坤华、吕优明

     6、旁听代表2人刘良勇、谢上辉

    四、听证人名单(3人):宋雪林、邱克洪、谢上钰

    五、听证会联系方式:瑞金市发改委:公务大楼409、电话2530756、联系人:刘瑞英

 

 

 

                               瑞金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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